村干部到底有多大的权力?(求一份赞美镇委书记带领村民建设新农村的句子?)

1、村干部到底有多大的权力?

村干部有如下权力:

(1)宅基地报批审查权。自2019年底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》起,宅基地的审批权就正式交给乡镇政府。乡镇政府审批,村委会就是重要一关。按照这个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,农户如果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,要先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进行公示,然后由村委会对是否符合报批条件、建设位置是否符合规划、左邻右舍有没有意见等情况进行审查,经审查没有问题再报乡镇政府审批。在宅基地选址、定界等问题上,村干部还是有权力的。

(2)集体承包地发包权。当前农村土地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大部分土地都是家庭承包方式分包到户。对于这部分土地,所有权虽然是村集体的,但农户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,村干部不能有过多的干涉。但除此之外,大部分村庄都有一部分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,比如荒山、荒沟、荒丘、荒滩等。对于这部分土地,村委会可以采取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方式对外承包,承包期限自定,承包给谁、承包费是多少,都是由村委会研究确定的。

(3)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权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的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,比如说乡镇企业、村办企业用地等。对于这部分集体建设用地,以前如果有人使用搞建设,必须要先征为国有,然后出让拿地。但在新实施的《土地管理法》中,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直接由土地所有权人对外出租、出让,出让办法参照国有土地,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。土地所有权人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也就是村委会,出让费也归村集体所有。这样一来,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村村干部权力大了。

(4)土地流转备案权。按照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相关规定,农户承包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,具体流转给谁、流转多长时间、流转租金是多少,这完全是由是农户自己做主的,村干部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干涉的权力,但流转合同签订之后,需要到村委会有一个备案手续。这个备案手续是非常必要的,特别是对于受让方,只有向发包方备案之后,才可以再次流转土地经营权、以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等等。

(5)耕地保护的监督权。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,是村集体土地的管理者。耕地保护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和社会关注,村干部对村里土地情况和违法占用耕地情况摸得最清、看得最准、发现最早,对耕地保护有着监督监管责任,对发现的乱占耕地建房、破坏耕地等问题,可以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报告,在耕地保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虽然说村干部在土地管理方面有着诸多权力,但有权必有责,有权必受监督。这些权力也不是哪个村干部个人的,任何重大决定都必须出自村委会的集体决策,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都需要村民或村民代表大部分人同意,这样才能维护好农村土地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,才能让土地分配公平公平,才能让土地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
1、管理集体资产的权力。

对属于村集体的承包地、建设用地、厂房物业、林地宅基、村办企业、道路水利等资产,村干部有权进行管理监督、合法处置。通过对外发包、合作经营、出租出售等方式,使村集体获得收益,造福村民。对资产流失、非法侵占、拖欠费用等行为,有权要求纠正或者依法收回。

2、调查核实村民申请的权力。

对村民享受惠农政策的申请,比如农村低保五保、耕地地力补贴、种粮大户补贴、畜牧养殖补贴、受灾理赔申请等,作为一级自治组织,村委会和村干部有权力对真实情况进行审核。对于村民入伍当兵、入党政审、评选先进等需要到村核实情况的要求,村干部也有权如实调查提供。如果农户申报情况不实或者不符合政策,村干部有权不予盖章放行,上级也不会让申请人违规享受政策。

3、代表村集体对外的权力。

在村集体和外界洽谈合作、建设项目、发展产业过程中,村干部有权代表村集体。前期村干部参与的洽谈过程,一般默认为是村集体行为,而不是个人行为。同时,凡是有本村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到村承包、征用村民土地的,村民个人无权自行把土地流转给集体之外的人员。必须经过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审核同意,由村委会代表集体和对方签订流转合同。

4、维护集体利益的强制力。

村干部日常管理村务过程中,为了村庄公共利益,可以强制要求个别村民做出改变。比如村庄为了打通道路方便村民出行,可以强制通过土地置换、合理补偿等方式,占用个别村民的土地、宅基甚至房屋。为了维护村内卫生,可以在村规民约中约定对破坏卫生村民的罚款,一旦出现违规行为,可以强制村民缴纳罚款或者义务劳动。

虽然村集体有强制力,但是这种强制力要以合理补偿、依法依规、群众公认为前提,切不能凡事打着为公的幌子,成了村干部耍威风的手段。

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,这四项权力同时也是村干部的四项义务。针对这些权力,上级也制定了监管措施,早已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。用权受监督,守规才能致远。

第一,农村村集体资产权利

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,分配到农民的土地,农民只有使用权,从以前30年不变到现在一宅一户,农村经历了许多不平凡,农村建设用地,厂房用地,养殖用地,水利道路用地等等,这些资产都需要合理规划,合理使用,而村干部有这样的权力,按照国家要求合理合法地外,比如合作经营,土地出租等,提高村集体资产的价值,对于非法侵占、拖欠等行为,村干部可依法处理。

第二,核实惠农政策申请权力

农民朋友知道,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农村发展,越来越少在乎农民生活,每年国家会出台对应的惠农政策,比如农村五保,耕地补贴,粮补,低保补贴,贫困户补助等等,这些都需要村干部来合理安排,村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,有权力对真实情况进行审核,对于村里的入党申请,评选等都需要实事求是核实,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申请惠农补贴,与国家政策不符,村干部有权不予盖章。

第三、代表农村对外权力

农村想要发展起来,除了要有政策支持外,还需要招商引资,和外界谈合作项目,建设新农村特色文化,村干部有权力代村集体,参与新农村建设,而不是个人行为,一般情况下,如果用到农村土地,亦或征用农民宅基地的,农民是无权私自将土地流转给外村人的,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才可以,最终由村委会代表村集体落实合作合同。

第四、维护集体利益

农民朋友知道,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,而是道路坎坷,村干部在处理村务事过程中 ,为了农村的发展,可能要强个别农民做出改变,比如村里为了方便村民出行而修建道路,土地被占用的农民会获得一定补偿,虽然不情愿,但毕竟也是为了大家的便利,为了农村的环境卫生,可以针对性出台一些破坏卫生罚款条例,一旦出现污染环境行为,相关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罚。

虽然村干部的官职不大,但手上的权力不小,在有些事情上必须强硬,按照合理,合规,合法原则来落实,尤其是一些惠农补贴,村干部有责任将这些补贴发放到位,切不能为了利益而迷失自我。

村干部掌握着集体资产权利,审核惠农补贴权利,代表村里对外权利,维护集体利益权利。

第一,农村村集体资产权利

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,分配到农民的土地,农民只有使用权,从以前30年不变到现在一宅一户,农村经历了许多不平凡,农村建设用地,厂房用地,养殖用地,水利道路用地等等,这些资产都需要合理规划,合理使用,而村干部有这样的权力,按照国家要求合理合法地外,比如合作经营,土地出租等,提高村集体资产的价值,对于非法侵占、拖欠等行为,村干部可依法处理。

第二,核实惠农政策申请权力

农民朋友知道,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农村发展,越来越少在乎农民生活,每年国家会出台对应的惠农政策,比如农村五保,耕地补贴,粮补,低保补贴,贫困户补助等等,这些都需要村干部来合理安排,村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,有权力对真实情况进行审核,对于村里的入党申请,评选等都需要实事求是核实,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申请惠农补贴,与国家政策不符,村干部有权不予盖章。

第三、代表农村对外权力

农村想要发展起来,除了要有政策支持外,还需要招商引资,和外界谈合作项目,建设新农村特色文化,村干部有权力代村集体,参与新农村建设,而不是个人行为,一般情况下,如果用到农村土地,亦或征用农民宅基地的,农民是无权私自将土地流转给外村人的,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才可以,最终由村委会代表村集体落实合作合同。

第四、维护集体利益

农民朋友知道,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,而是道路坎坷,村干部在处理村务事过程中 ,为了农村的发展,可能要强个别农民做出改变,比如村里为了方便村民出行而修建道路,土地被占用的农民会获得一定补偿,虽然不情愿,但毕竟也是为了大家的便利,为了农村的环境卫生,可以针对性出台一些破坏卫生罚款条例,一旦出现污染环境行为,相关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罚。

1、管理集体资产的权力。

对属于村集体的承包地、建设用地、厂房物业、林地宅基、村办企业、道路水利等资产,村干部有权进行管理监督、合法处置。通过对外发包、合作经营、出租出售等方式,使村集体获得收益,造福村民。对资产流失、非法侵占、拖欠费用等行为,有权要求纠正或者依法收回。

2、调查核实村民申请的权力。

对村民享受惠农政策的申请,比如农村低保五保、耕地地力补贴、种粮大户补贴、畜牧养殖补贴、受灾理赔申请等,作为一级自治组织,村委会和村干部有权力对真实情况进行审核。对于村民入伍当兵、入党政审、评选先进等需要到村核实情况的要求,村干部也有权如实调查提供。如果农户申报情况不实或者不符合政策,村干部有权不予盖章放行,上级也不会让申请人违规享受政策。

3、代表村集体对外的权力。

在村集体和外界洽谈合作、建设项目、发展产业过程中,村干部有权代表村集体。前期村干部参与的洽谈过程,一般默认为是村集体行为,而不是个人行为。同时,凡是有本村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到村承包、征用村民土地的,村民个人无权自行把土地流转给集体之外的人员。必须经过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审核同意,由村委会代表集体和对方签订流转合同。

4、维护集体利益的强制力。

村干部日常管理村务过程中,为了村庄公共利益,可以强制要求个别村民做出改变。比如村庄为了打通道路方便村民出行,可以强制通过土地置换、合理补偿等方式,占用个别村民的土地、宅基甚至房屋。为了维护村内卫生,可以在村规民约中约定对破坏卫生村民的罚款,一旦出现违规行为,可以强制村民缴纳罚款或者义务劳动。

第四、维护集体利益

农民朋友知道,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,而是道路坎坷,村干部在处理村务事过程中 ,为了农村的发展,可能要强个别农民做出改变,比如村里为了方便村民出行而修建道路,土地被占用的农民会获得一定补偿,虽然不情愿,但毕竟也是为了大家的便利,为了农村的环境卫生,可以针对性出台一些破坏卫生罚款条例,一旦出现污染环境行为,相关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罚。

虽然说村干部在土地管理等各方面有着诸多权力,但有权必有责,有权必受监督。这些权力也不是哪个村干部个人的,任何重大决定都必须出自村委会的集体决策,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都需要村民或村民代表大部分人同意,这样才能维护好农村土地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,才能让土地分配公平公平,才能让土地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
答。村干部在村里所有为群众服务的权力都是公权力。村干部在村里权力范围也很广,比如,接受村民低保待遇申请上报,接受群众申请住宅基地申请上报,接受群众要求新增人口得到分配责任田的使用权,也可接受村民申请承担公益项目等都是公权力。

按照村民自治法规的相关要求,村干部的所有的权力都在村民自治范围之内,他们大多是一些事权,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生产。这种事权更多是一种执行,而不是一种自主创造。

村干部的权力,在村里他就是最大的,村干部是为村民服务的,村里的大大小小事务只要村干部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都能管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带动村民发家致富

村干部的权力是不大的,而且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干部,村委会属于地方自治机构,不能由政府财政支付工资。所以村干部大部分还是靠自己的务家务工收入为主。

村干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,严格执行党的路线,方针与政策,主持村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等工作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带路人。

回答:一般的情况下有四大权力,一,管理集体资产的权力。二,调查核实村民申请的权力。三,代表村集体对外的权力。四,维护集体利益的强制力。

村干部的权力不是很大!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,村干部的主要职能是服务村内老百姓,村干部并不是行政体系内的正式干部,并没有多少实际权力。

一个村子稍微大一些的可能有500户左右,有大约三四千的村民,村里的所有事都是村干部说了算,只要是合法的事情村干部都有权处理。

村干部的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。就职权范围而言仅是一村之父母官,但村干部对村里的各项行政事务有管理权决定权,具有很大的实权。

村干部在村里权利帮助村民民解决实际问题,脱贫致富,为民谋利,传达上级政府政策制度,监督管理阶道卫生化统一,与村民心连心。

其实做为村干部你的权力就是为百姓服务,帮百姓排扰解难,解决实际困难,不过现在也确实有的村干部欺负百姓当村霸,不一样。

村干部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,赋予它管理农村最基本事物的权利,盈利虽然它具有一定的执行能力,十条农村各种关系

2、求一份赞美镇委书记带领村民建设新农村的句子?

1、这是我们镇最优秀的村书记,在他的带领下,村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各位村干部需要像他学习。

2、我们村书记带着一幅深色眼镜,顶着一个大肚子,每天总是一脸笑容。

3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、培育企业规模化,推进农业产业化5、推进农村科技创新,实现农业产业经营6、知荣辱,讲正气,树新风,促和谐7、搞好村庄规划,改善农村面貌8、改善农村环境,提升农民素质,促进农业发展9、建设新农村,倡导新生活10、破除陈规陋习,倡导文明新风11、培育文明新风,构筑和谐农村12、爱岗敬业勤劳富,精打细算聚财富,遵纪守法健康富,家庭和睦同心富,邻里相亲互相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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